小秋为大家整理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线咨询中关于灵活就业的九条常见问题分享给大家:
1、哪些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办法参保?
答: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及以集体参保的方式,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均可以在本市参保。
2、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后,按月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本市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采取个人承诺制、推行集成化办理,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养老金如何领取?
答:到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以在待遇领取地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按国家规定转入城乡居保制度,符合条件时可申领城乡居保基本养老金。
4、如何查询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随申办”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以及就近社保分中心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线下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5、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
答:灵活就业人员待遇领取地的确定,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6、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趸缴、补缴社会保险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7、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如何办理就业参保登记?
答: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一网通办”(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理就业参保,进行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线上办理。
8、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可以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包含什么?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可按国家规定申领养老金,其遗属可以申领遗属待遇。
9、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022年10月起,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24%和11%。